知名音乐人是如何成为“老赖”的?

· 博思中国

音乐作为八大艺术之一,能陶冶情操,让人在休闲时间得以放松身心,提升艺术素养。诸多美妙的音乐总是让我们十分推崇那些充满才华的音乐人,惊叹他们竟能创作出如此动听的音乐和歌曲。

但是某些音乐人在生活中的某些行为却不免让人唏嘘和不齿。笔者最近就了解到,有一位知名音乐人已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人们常说的“老赖”),并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众所周知,被列入“老赖”名单的都是那些让人十分唾弃的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这些老赖的失信信息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创办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且被征信机构记录,这是对失信行为的严厉惩戒。

那这位知名音乐人是何许人也?他又是如何成为人人唾弃的“老赖”的呢?且看下文详解。

该知名音乐人就是许晓峰,他曾在大学期间以一首《红毛衣》风靡校园,在1992年创办龙声娱乐有限公司,先后成为华纳BMG索尼等国际唱片公司版权代理商。1999年至2005年间担任华纳唱片中国公司总裁,签约多位知名艺人,成为内地原创音乐领军人物。2002年创办九洲亚华演艺经纪公司,任总裁,签约数位影视明星和古典音乐家。2006年回母校北京大学任教,任北大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国家文化产业研究基地研究员。2010年出任国家音乐创意产业基地总裁和国影电影产业基金执行董事。

如此知名的音乐人士是因为何事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呢?经查询,许晓峰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负责执行的(2021)粤03执1652号,申请执行人是博思梦想(中国)有限公司(“博思中国”)。许晓峰由于未履行已生效的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462号裁决书确定的各项给付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已于2021年11月17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此案源于2019年某艺人的北京场演唱会合作项目:申请执行人博思中国出于对许晓峰知名音乐人身份的认可和对其人品的信赖,与中创投汇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创投汇艺”)、许晓峰及梁昊签订了演唱会《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博思中国为演唱会的筹备出资,演唱会结束后由中创投汇艺归还博思中国本金、并支付给博思中国固定收益及利润分成,许晓峰和梁昊作为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令博思中国没有料到的是,虽然博思中国按照协议约定诚信履行了出资等合同义务,但在演唱会结束后,中创投汇艺非但没有依照协议约定支付博思中国任何收益,而且连本金都未予归还。

之后博思中国焦急地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持续向中创投汇艺、许晓峰、梁昊追讨款项,并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催款函,发给中创投汇艺、许晓峰、梁昊,要求中创投汇艺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及违约金,并要求梁昊、许晓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虽然在追讨过程中,中创投汇艺曾出具还款承诺函、许晓峰提出过还款计划,但都被他们以各种非正常理由拖延敷衍,最终都没有实际履行。迫不得已,博思中国只能诉诸法律手段,将此案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最终裁决书支持了博思中国的仲裁请求,然而中创投汇艺、许晓峰、梁昊仍拒绝履行裁决书确定的各项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博思中国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令博思中国痛心的是,截止目前,中创投汇艺、许晓峰、梁昊仍未主动偿还任何款项。而且经过执行法院一系列查询、划扣等执行措施,案款仅仅执行到九牛一毛,仍有绝大部分案款未执行到位,博思中国合法权益仍未得到维护。

在如此艰难的追讨过程中,博思中国起初十分相信许晓峰的人品,以友好的态度与许晓峰反复沟通,许晓峰多次签订还款计划。但令人不齿的是,许晓峰仍旧每次都无故拖延,未在约定时间还款,最后竟然“玩失踪”,博思中国至今无法联系到他。

许晓峰从一位知名音乐人堕落到“老赖”,竟然只是因为一个演唱会合作项目,且案全部债款只不过几百万元,这对于名人许晓峰来说不值一提,他作为在音乐圈闯荡数十年的知名音乐人士以及多家公司的股东,理应具有还款能力,但他却拒绝按照裁判文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各项支付义务,实在令人唏嘘。许晓峰既然是协议的连带保证人,就应该负责任地履行连带保证责任,而不是一味逃避责任,这是十分不负责、无诚信、无契约精神,且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失信行为!

当今社会是个诚信的社会,人无信不立,即使再有才华,只要失信就会为人所不齿。有的债务人虽然暂时欠款,但会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努力经营来偿还债务。但有的债务人却东躲西藏,宁愿成为“老赖”也不还债,这些人终究会被法律惩戒,会被社会所抛弃!博思中国在此真诚希望许晓峰能够迷途知返,尽快偿还债务,摆脱“老赖”身份!